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鲁林冰轮果蔬保鲜技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处置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9〕98号)意见,山东省林工商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山东鲁林冰轮果蔬保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林冰轮”)49%国有股权,以不低于1.5万元的价格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代码:SZZR09091。(详情见山东产权交易网)
鲁林冰轮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山东林工商总公司出资29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鲁林冰轮经营范围果蔬保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密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各种密封板材、垫片、汽车各种垫片、发动机隔热罩的制造、销售。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对鲁林冰轮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截止2008年10月31日,鲁林冰轮总资产96.13万元,负债154.09万元,净资产-57.96万元。
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鲁林冰轮资产状况进行评估,截止2008年10月31日,鲁林冰轮总资产96.13万元,负债154.09万元,净资产-57.96万元。2009年10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
山东省林工商总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鲁林冰轮49%国有股权事宜,已经鲁林冰轮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山东省林工商总公司和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东省林工商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山东鲁林冰轮果蔬保鲜技术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山东省林工商总公司要求受让方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受让方需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受让方承担交易费用。
3、标的企业原股东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