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9809.2万元。经营范围:黄金地质探矿、开采、选冶及技术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制品提纯、加工、生产、销售;黄金矿山专用设备及物资、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设备维修;黄金矿山电力供应;批准范围的进出口业务及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黄金珠宝饰品提纯、加工、生产、销售,汽车出租(以上限子公司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及会计咨询,物业管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转让部分矿区探矿权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函〔2009〕16号)意见,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集团”)所拥有的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金矿区外围地质普查探矿权以不低于16107.86万元的价格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代码:SWZC09007。(详情见山东产权交易网)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金矿区外围地质普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T37120081102017084;勘查面积0.45平方公里。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可利用矿石量375.58万吨,Au金属量11169.80千克,Au平均品位2.97克/吨;伴生银金属量31387.20千克,伴生银平均品位8.36克/吨。
经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对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金矿区外围地质普查探矿权进行评估,评估价值16107.86万元。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4月29日对该探矿权评估项目予以备案。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受让方具备如下条件:
1、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具有黄金地质勘查、采选、冶炼资质的企业法人;
2、受让方实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以2008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
3、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本项目购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5、同等条件下,上市黄金矿山企业优先受让;
6、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