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拟对下列32户债权资产(单个项目或者组包)对外转让。
本次推介的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核实,不作为对意向投资者的承诺,不作为合同要约,仅表明资产处置意向,供投资者参考。交易活动以签订的具体协议(合同)为准。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投资者如有购买意向,请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详情见山东产权交易网)
联系人:孙凤池/彭勇
电话:0531-86196178/86196179
手机:13305318061/13698623251
Email:jacksun0531@163.com/pengyonghard@163.com
传真:0531-8619615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顺河街176号
1、山东博山耐火材料厂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山东博山耐火材料厂项目,贷款本金3,142,000.00元,利息4,815,145.63元,本息合计7,957,145.63元,借款人以自有的房产、设备等作抵押,但是前述抵押物均未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债务人情况]
山东博山耐火材料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于1958年5月24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夏家庄镇五龙村北首,法定代表人:蒋于华,注册资金3,413,000.00元,主管部门淄博市博山区经济委员会,主营范围:粘土质、高铝质、耐火材料制品等。
【诉讼情况】
2000年8月22日,该企业被博山法院以(2000)博民破字第7-1号民事裁定书,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2000年11月6日,博山工行申报债权4,331,919.17元,同时提出抵押物优先受偿申请。2000年12月24日,博山法院以(2000)博经破字第7-8号确认债权通知书, 对博山工行申报债权总额予以确认; 2000年12月18日,博山法院以(2000)博经破字第7-7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抵押无效。2001年1月3日, 博山法院以(2000)博经破字第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定“该企业可破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拖欠职工工资”,即博山工行申报债权受偿为零。同时裁定终结破产还债程序。
2、山东博山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办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山东博山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息合计1,487,000.00元,无表外利息,淄博市博山电力设备厂,山东博山春成实业总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博山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28日,博山法院以(2002)博民破字第11-7号裁定书,宣告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2003年1月8日,博山工行对借款本金1,487,000.00元及利息302,923.47元申报债权。2003年3月12日,博山法院作出(2002)博民破字第11-8号确认债权通知书,对博山工行申报的债权予以确认。现正在破产中,从法院了解的情况看, 博山工行申报的债权受偿率可能为零。
(二)从债务人情况
1、淄博市博山电力设备厂。淄博市博山电力设备厂,2003年12月25日,博山法院作出(2004)博民破字第1-1号裁定书,宣告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2004年2月1日,博山工行对其为山东博山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担保贷款本金1,304,000.00元及相应利息302,923.47元进行申报。2004年4月1日,博山法院作出(2004)博民破字第1-8号确认债权通知书,对博山工行申报的债权予以确认。2004年5月10日,破产清算组公布的淄博市博山电力设备厂破产清算组关于破产财产的处置及分配方案中记载:“……一般债权人的债权额11,633,720.66元,清偿比例为零……”即工行申报债权受偿为零。2、山东博山春成实业总公司。山东博山春成实业总公司,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于1992年7月13日,注册资本14,370,000.00元,住所地博山区新博路92号,2002年11月27日被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从工行移交的资料看,对担保人-山东博山春成实业总公司在保证期间博山工行未要求承担担保责任,该担保责任已超过保证期间。
3、淄博美术陶瓷厂
【收购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以下简称博山工行)收购的淄博美术陶瓷厂项目,贷款本金300,000.00元,利息86,151.75元,本息合计386,151.75元,担保人系淄博群利陶瓷厂。
【债务人情况】
淄博美术陶瓷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日期1993年3月26日,住所地:淄博市博山区山头镇山头路4号,法定代表人:傅子云,注册资金6,900,000.00元,2001年8月12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陶瓷制品的生产与销售。2001年7月23日作出(2000)博经破字第12-13号民事裁定书,宣告淄博美术陶瓷厂破产还债程序终结。
【担保人情况】
2001年4月28日,博山法院作出(2000)博经破字第14-13号民事裁定书,宣告淄博群利陶瓷厂破产还债程序终结。
4、淄博市博山染料化工厂
【债权情况】
我办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以下简称博山工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染料化工厂项目,债权总额7,891,216.40元,其中贷款本金7,055,000.00元,利息836,216.40元,贷款方式为淄博有机化工厂保证担保、其余信用贷款。
【债务人情况】
主债务人情况淄博市博山染料化工厂,成立于1993年3月4日,地址博山区张家庄,法定代表人:景刚,注册资金3,430,000.00元。2000年12月11日,博山法院以(2000)博经破字第1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企业可破产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支付拖欠职工工资……;淄博市博山染料化工厂……破产还债程序终结”。
【保证人情况】
淄博有机化工厂,成立于1990年4月28日,地址:博山区五岭路46号,法定代表人:赵易宾,注册资金:13,060,000.00元,主营范围:电石、有机玻璃、溶解乙炔、皮革化工助剂、染料、氧气、二乙基羟胺、稀土铁合金。1998年*月*日,博山法院以(1998)博经破字第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企业可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及职工工资、集资等,……;……宣告淄博有机化工厂还债程序终结”。
5、淄博橡胶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支行(以下简称博山工行)收购的淄博橡胶厂(尽职调查序列号1603000000005)项目,贷款本金8,410,000.00元,表外利息308,526.19元,本息合计8,718,526.19元,山东淄博制酸厂、淄博钢叉厂、山东博山电瓷厂(抵押质押)、山东博山大桥实业总公司耐火材料厂为前述贷款提供相应担保。
【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淄博橡胶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于1993年6月14日,注册资本797万元,住所地淄博市博山区张家庄,法定代表人郝永康,经营范围:全胶鞋等。2006年11月28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6)博民破字第11-6号裁定书宣告破产;我办于2007年1月6日申报债权;该企业虽尚未终结,但从法院了解的情况看,清偿率可能为零。
(二)从债务人情况
1. 山东淄博制酸厂,2004年2月22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4)博民破字第5-3号裁定书宣告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淄博制酸有限责任公司(原山东淄博制酸厂)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2004年8月9日,破产清算组公布的分配方案中记载,一般债权人的债权清偿比例为零。但经了解目前仍未终结
2、淄博钢叉厂,2000年8月21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0)博经破字第2-9号裁定书宣告破产;收购档案中未发现博山工行对其为淄博橡胶厂担保贷款申报债权的情况。
3、山东博山电瓷厂(其自身欠我办贷款4,309,098.32元,其中本金4,270,000.00元,利息39,098.32元。该企业系独立法人,成立于1987年5月26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博山区双山路43号,法定代表人牛振海,注册资金16,095,000.00元,系集体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为博山区经济委员会,主营低压电瓷、日用瓷、高低压电器、通讯瓷瓶、多孔瓷砖、氧化铝陶瓷基片的制造和销售。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未发现抽逃出资。该企业有两个分支机构,博山电瓷厂电器分厂和博山电瓷厂崂山分厂。经向淄博市博山区房地产管理局查询,该企业名下无房产登记。经向博山区国土资源局查询,该企业有6处土地:证号1997-B00658,座落于博山区五岭路12号,用途为商业服务,性质国用,面积858.9平方米;证号1997-B00660,座落于博山区城西办双山路43号,用途为工业,性质国用,面积19413.66平方米;证号1997-B00661,座落于博山区五岭路20号,用途为工业,性质国用,面积775.53平方米;证号1997-B00662,座落于博山区五岭路27号,用途为工业,性质国用,面积5040.06平方米。其余土地用途为住宅。经到该公司注册地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厂门名称更换为淄博博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淄博博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系独立法人,成立于1999年8月24日,企业地址博山双山路43号,法定代表人陈大明,注册资金43,500,000.00元,工商登记显示出资到位,未发现抽逃资金,经营范围氧化铝陶瓷基片、电子陶瓷、特种陶瓷生产、销售。法人股东信息:山东中博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26,100,000.00元,出资比例60%;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出资额17,400,000.00元,出资比例40%。另, 九七年工字第054-002号借款合同记载:由担保人山东博山电瓷厂提供抵押质押方式担保,但收购档案中,无担保人山东博山电瓷厂抵押质押资料。
4、山东博山大桥实业总公司耐火材料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于1980年3月26日,注册资本10,359,850.00元,住所地博山区大乔村,法定代表人张敦新,经营范围:耐火砖制造、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无抽逃出资现象。2006年年检已通过。
由山东博山大桥实业总公司耐火材料厂担保的本金217万元的债务已处置。
三、债权维护情况:
博山工行对淄博橡胶厂的贷款本金840,000.00元提起诉讼,2003年9月21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做出(2003)博民初字第987号判决书,判决淄博橡胶厂偿还借款840,000.00元。判决生效后,原债权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受偿300,000.00元,2004年4月23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4)博民执字第312号裁定书终结执行。
6、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淄博制酸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淄博制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贷款本金22,580,000.00元,无利息,本息合计22,580,000.00元,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新华医药淄博制酸公司,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7,735,000.00元,法定代表人:谢兵书,住所地:博山区夏庄路19号,主营范围:硫酸、合成洗涤剂、三氯化铝、化学试剂等。2005年9月13日,营业执照被吊销。
2004年3月22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山法院)以(2004)博民破字第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淄博制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2004年8月9日,破产清算组公布的财产分配方案记载:第一顺序不能足额支付;第二顺序、第三顺序清偿比例为零。即工行申报债权受偿率为零。目前仍未破产终结。
【保证人情况】
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15日,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14号,法定代表人:郭琴,注册资本298,500,000.00元,经营范围:投资于建筑工程的设计、房地产开发、餐饮;包装装潢、化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
【诉讼情况】
2004年12月17日,工行对借款人、保证人的贷款本金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2004年12月30日,法院做出(2004)淄民二初字第151号民事调解书:新华医药淄博制酸公司所欠工行贷款22,580,000.00元,由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年3月30日,工行申请强制执行;2005年4月2日,博山工行向法院出具证明:由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淄博制酸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贷款本息14,260,000.00元,申请终结执行。2005年4月17日,淄博市中级法院以(2005)淄执字87号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
7、淄博市博山防爆电器厂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办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防爆电器厂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金790,000.00元,表外利息5,490,598.99元,本息合计6,280,598.99元,该债权系抵押贷款,2004年3月30日,防爆电器厂偿还660,000.00元。
【债务人情况】
防爆电器厂,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7日,住所地: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25号,法定代表人:冯宝令,董事长,注册资金1,800,000.00元,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防爆电器、防爆电机、石油机械生产销售。
房产登记情况:经到淄博市博山区房产管理局查询未发现该企业的房产登记情况。
土地登记情况:经到淄博市博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局查询,未发现该企业的土地登记情况。
【诉讼及抵押物处置情况】
2003年10月12日,工行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03年10月29日,该委以(2003)淄仲裁字第124号裁决书裁决: 防爆电器厂归还工行借款1,590,000.00元(包括工行未剥离的贷款140,000.00元和我办收购贷款1,450,000.00元)。2003年11月8日,工行向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山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590,000.00元。2003年11月28日,博山法院立案执行;2004年2月18日,承办法官于文修调查被执行人董事长冯宝金,笔录显示:该厂效益不行,工人工资难发,会想尽办法偿还借款。执行过程中,工行委托淄博金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800,000.00元,委托山东银星拍卖公司对抵押物进行拍卖,成交价值为800,000.00元。2004年3月30日,工行收回2000年12月29日发放贷款140,000.00元,其余660,000.00元偿还2001年5月8日发放贷款。2004年4月10日,博山法院以(2003)博民执字第783-1号裁定书终结执行。该裁定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未见博山工行的申请终结执行的相关材料。
8、淄博市博山标准件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标准件厂项目,贷款本金3,144,000.00元,无表外利息,博山灯泡厂提供担保。
【债务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标准件厂,成立于1952年12月21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域城镇东域城村2号,法定代表人:朱兴华,注册资金1,725,000.00元,主营范围:辐条、标准件、木螺钉制造、销售、电镀、铁丝加工。2003年7月13日, 博山法院以(2002)博民破字第5-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还债程序。
【保证人情况】
博山灯泡厂,成立于1993年8月25日,地址博山区东山街52号,法定代表人:丁国忠,注册资金17,840,000.00元,主营范围:各种灯泡、灯管、石英玻璃、氢气、氧气、氮气、玻璃管、泡壳、包装纸箱。
1998年10月28日,淄博中级人民法院以(1998)淄中法经破字第9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该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等,其他债务清偿为零”,宣告终结破产还债程序。
9、淄博第五针织厂(淄博东方毛针织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以下简称博山工行)收购的淄博第五针织厂(淄博东方毛针织公司)项目,贷款本金6,294,000.00元,表外利息0.00元,本息合计6,294,000.00元,淄博市纺织工业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并有借款人自有财产抵押。
【债权效力及转让效力分析】
(一)主债权的效力:从收购档案看,(94)工字32号、90工041-9号借款合同,均由淄博第五针织厂与博山工行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而签订,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约,借、贷双方主体适格,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借款合同之约定。
(二)从债权效力:1994年8月30日,淄博东方毛纺织公司与博山工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该抵押合同于2000年9月5日,被博山区法院以(2000)博民破字第4-14号裁定书认定抵押无效。
淄博市纺织工业公司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该公司,为淄博市政府下属的行政管理机构,1998年6月4日,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政府联合以淄发[1998]16号文件,组建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和工业管理局,淄博市纺织工业公司被撤消其职能归口到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和工业管理局下属的淄博市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债务人资产情况及经营现状】
淄博第五针织厂,2000年7月5日,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0)博经破字第4-1号裁定书宣告破产; 2000年8月10日,博山工行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时包括其2个下属单位贷款,无法单独反映该厂债权情况),同时提出抵押物优先受偿申请; 2000年12月1日,破产清算组公布的破产清算报告载明:第一顺序清偿比例66.14%;2000年10月9日(有误),债务人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0)博经破字第4-9号裁定书宣告破产终结,该债权受偿率为零。
1994年8月30日,淄博东方毛纺织公司与博山工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该公司是借款人下属单位,与借款人同时破产, 2000年8月10日,博山工行申报债权时提出抵押物优先受偿申请;该抵押合同于2000年9月5日,被博山区法院以(2000)博民破字第4-14号裁定书认定抵押无效。
10、山东省建筑材料机械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山东省建筑材料机械厂项目,贷款本金为15,480,000.00元,利息3,167,867.42元,本息合计18,647,867.42元,由山东淄博华辰集团总公司作保证担保。
【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省建筑材料机械厂,2004年12月17日,博山法院以(2004)博民破字第13-2号裁定书,宣告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2005年6月1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4)博民破字第13-13号裁定书宣告山东省建筑材料机械厂破产终结。
(二)从债务人情况
山东淄博华辰集团总公司,原债权人在主债务人破产终结后六个月内未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11、山东机器厂五金分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山东机器厂五金分厂项目,贷款本金240,000.00元,表外利息1,953,570.13元,本息合计2,193,570.13元。由山东机器厂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情况】
五金分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日期:1980年5月15日,住所地博山区石炭坞,法定代表人季乐亭,注册资金470,000.00元,主营范围:橡胶圈、小五金、塑料制品、机械加工、金属冲压、模具制造。
【保证人情况】
山东淄博机器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日期:1989年6月1日,住所地:博山区石碳乌,法定代表人:孙即国,注册资金6,690,000.00元,主营范围:陶瓷机械、锻压设备、精辗机、抽没机、汽刹泵、供水罐制造、销售、锅炉安装、维修等。2001年8月9日,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诉讼情况】
2004年6月5日, 工行对借款人、担保人贷款本金440,000.00元及相应利息申请仲裁,2004年9月3日,淄博仲裁委员会作出(2004)淄仲裁字第229号裁决书。2004年9月13日,工行向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山法院)申请执行,标的1,250,692.25元(本金440,000.00元,利息810,692.25元)。2004年9月30日(日期有误),博山法院立案执行,2004年9月30日,博山工行分期收回200,000.00元,2004年10月8日,博山区法院作出(2004)博民执字第662号裁定书终结执行。
12、淄博市博山第一百货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支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第一百货公司项目,贷款本金17,130,000.00元,表外利息857,523.53元,本息合计17,987,523.53元,由淄博市博山商业总公司提供连带担保。
【债务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第一百货公司,2003年1月9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3)博民破字第1-1号裁定书宣告其破产;2003年4月22日,原债权银行申报债权20,580,000.00元。
【担保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商业总公司,系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该担保行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担保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债权银行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
13、淄博市博山酿造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酿造厂项目,贷款本金余额2,034,000.00元,表外利息635,949.78元,本息合计2,669,949.78元。该厂以其房产办理有效抵押担保。抵押合同2003年博山抵字第0002号(抵押登记物为:房屋所有权证号05-0001020-27)。执行过程中博山工行受偿1,356,000.00元。
【债务人情况】
博山酿造厂,系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成立日期1987年2月17日,住所地淄博市博山区颜北路144号,法定代表人:黄传彪,厂长,注册资金1,595,000.00元,主营范围:酱油、酱类、调味品、副食品、酒糖茶、日用陶瓷、百货零售等。
【诉讼及抵押物处置情况】
2003年10月29日,因欠息工行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日该委作出(2003)淄仲裁字第123号裁决书。2003年11月8日,工行向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山法院)申请执行,标的3,406,527.81元[本金3,390,000.00元,利息16,527.81元(截止2003年10月12日)];2003年11月28日,博山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委托淄博金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333,500.00元。工行委托山东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对房产一处2478平方米进行拍卖,由淄博正堂酿造有限公司受让,成交价为1,356,000.00元。2003年12月19日,博山法院以(2003)博民执字第784-1号裁定书终结执行。裁定书记载拍卖被执行人抵押的财产受偿,拍卖受偿1,356,000.00元。
14、山东博山化工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山东博山化工厂项目,贷款本金2,184,000.00元,表外利息1,650,633.47元,本息合计3,834,633.47元。淄博市博山电器开关厂,淄博市博山区山头煤矿分别对相应贷款提供连带担保。
【债务人情况】
山东博山化工厂,系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成立日期1954年10月23日,住所地:淄博市博山区冯八峪村1号,法定代表人:冯延国,该厂厂长,主管部门博山区经济贸易局,注册资金5,794,000.00元;主营范围:二硫化碳、乙基纳黄药、异丙基纳黄药、异丁基纳黄药、等制造销售。
2006年11月10日, 博山法院以(2005)博民破字第4-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还债程序。
【保证人情况】
1. 淄博市博山电器开关厂,2001年12月11日,被博山法院以(2001)博经破字第7-1号民事裁定书,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2002年11月22日, 博山法院以(2001)博民破字第7-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还债程序。
2.淄博市博山区山头煤矿,2005年4月22日,被博山法院以(2005)博经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2005年12月28日, 博山法院以(2005)博民破字第1-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还债程序。
15、山东博山电瓷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山东博山电瓷厂项目,贷款本金4,270,000.00元,利息39,098.32元,本息合计4,309,098.32元,淄博橡胶厂、淄博特种陶瓷厂为相应借款提供担保。
【债务人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1987年5月26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博山区双山路43号,法定代表人牛振海,注册资金16,095,000.00元,系集体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为博山区经济委员会,主营低压电瓷、日用瓷、高低压电器、通讯瓷瓶、多孔瓷砖、氧化铝陶瓷基片的制造和销售。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未发现抽逃出资。该企业有两个分支机构,博山电瓷厂电器分厂和博山电瓷厂崂山分厂。2008年4月25日,淄博中院以2008博民破字第1-1号裁定借款进入破产程序。
对外投资情况:主债务人出资8,000,000.00元与淄博桥牌厂(出资2,000,000.00元)设立山东淄博双颜陶瓷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双颜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9日,地址为博山区双山路43号,法定代表人徐广兴,注册资金10,000,000.00元,系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氧化铝陶瓷基片、中高压陶瓷电容、高低压电瓷、日用瓷、高低压电器、通讯瓷瓶、多孔瓷砖、工业瓷件、小五金、金属标牌、不干胶标牌的生产和销售。该企业于1999年8月13日被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
房产登记情况:经向淄博市博山区房地产管理局查询,山东博山电瓷厂名下有一处房产,登记证号为博山区字第05-0008582号,座落于博山区中心路9号,建筑面积2560.79平米,但已经抵押给淄博市商业银行博山支行。
土地登记情况:经向淄博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查询,该企业有一处土地,编号B00349,面积2113.24平米。
现场调查情况:经查询工商登记得知,博山电瓷厂与淄博双颜陶瓷有限公司系同一注册地址,经到该公司注册地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厂门挂着淄博博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牌子。
【担保人情况】
⒈淄博特种陶瓷厂成立于1980年10月3日,注册地址博山区新博南路127号,法定代表人孟敬韩,注册资本652.0000万元,主营辊道窑用陶瓷辊棒,石棉水泥制品,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销售,该企业于2001年8月12日被吊销营业执照。2000年9月25日,该企业被博山法院以(2000)博民破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⒉淄博橡胶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于1993年6月14日,住所地:博山区人民西路西首295号,法定代表人:郝永康,注册资金7,970,000.00元,主管部门博山区经济委员会,经营范围:全胶鞋、胶管、布面胶鞋、等其他橡胶制品、自营进口原辅材料、设备仪器配件。2006年1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11月28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6)博民破字第11-6号民事裁定书,宣告该企业破产; 2007年1月5日,我办对其为山东博山电瓷厂担保贷款申报了债权。
16、山东博山助剂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山东博山助剂厂项目,贷款本金430,000.00元,无表外利息,本息合计430,000.00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 保证人系淄博工业橡胶厂。
【债务人情况】
该企业系独立法人,成立于1992年4月10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凤凰街306号,法定代表人吕宜印。
2004年12月3日,博山法院以(2004)博民破字第7-12号裁定书,裁定山东博山助剂厂破产程序终结。
【保证人情况】
该企业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93年11月15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博山区石马镇桥东村,法定代表人谢加坤,主管部门为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经济委员会,注册资金2,450,000.00元,主营:橡胶制品,制造、销售。
【维权情况】
2004年10月17日,博山工行就借款人所欠贷款利息11,114.75元对保证人淄博工业橡胶厂,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4年10月25日,该委以(2004)淄仲裁字第284号裁决书裁决:淄博工业橡胶厂对山东博山助剂厂所欠博山工行的贷款利息11,114.75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4年11月6日,博山工行向博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1,591.75元;同日,博山区法院立案执行;2004年11月20日,博山工行向博山法院递交申请终结执行,2004年12月11日,博山区法院做出(2004)博民执字第777号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
17、淄博市博山区金桥汽车修理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区金桥汽车修理厂项目,贷款本金180,000.00元,表外利息6,240,613.80元,本息合计6,420,613.80元,以其房屋办理有效抵押担保与博山工行签订99年工字第0116-0001号借款合同。
【债务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金桥汽车修理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日期1984年9月27日,住所地:淄博市博山区石炭坞金桥村,法定代表人:张元刚,注册资金690,000.00元,隶属单位博山区八陡镇金桥村,主营范围: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维护、专项修理。
【维权情况】
2004年10月11日,淄博仲裁委员会以(2004)淄仲裁字第268号裁决书裁决:淄博市博山金桥汽车修理厂偿还博山工行借款本金180,000.00元及相应利息。2004年10月21日, 博山工行申请执行,执行标的241,122.45元,2004年12月2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山法院)立案执行;同日,博山工行递交终结执行申请书,理由:被执行人因抵押物被无偿拆除,该企业已无财产可供执行。2004年12月2日,博山法院以(2004)博民执字第772号裁决书终结执行。裁决书记载:因抵押财产被无偿拆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终结。该裁定书于同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
18、淄博雁丰经贸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雁丰经贸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金1,274,900.00元,表外利息11,114.75元,本息合计1,286,014.75元,淄博颜祥轧钢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
【债务人情况】
淄博雁丰经贸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9月26日,住所地:淄博市博山区颜北路425号,法定代表人:李峰,注册资金520,000.00元,2001年8月2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水泵、陶瓷、煤炭。
【保证人情况】
淄博颜祥扎钢制造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6月27日,地址博山区白塔镇因阜村西北角,法定代表人:孙文祥,注册资金1,000,000.00元,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销售、五金制品、弹簧、水泵、电线电缆、绝缘材料、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
【维权情况】
2004年10月20日,博山工行提出仲裁申请;2004年10月25日,淄博仲裁委员会以(2004)淄仲裁字第286号裁决书裁决:淄博雁丰经贸有限公司偿还博山工行承兑垫款1,274,900.00元,淄博颜祥轧钢制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4年11月6日,博山工行申请执行, 2004年12月7日, 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山法院)立案执行; 2004年11月20日,博山工行申请领取债权凭证,2004年12月11日,博山法院以(2004)博民执字第776号裁定书终结执行。2004年12月12日,该裁定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
19、淄博电压调整器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电压调整器厂项目,贷款本金1,100,000.00元,表外利息73,652.18元,本息合计1,173,652.18元,保证人系淄博市博山区蔬菜付食品公司。
【债务人情况】
淄博电压调整器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位于博山北园路198号,成立日期1994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李同麟,注册资金1,600,000.00元,主管部门博山商业综合经营公司。 2000年7月12日,该厂被吊销营业执照。
【保证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区蔬菜副食品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日期1981年4月14日,地址博山区峨眉山路18号,法定代表人:陈志远,注册资金3,038,000.00元,主管部门博山区蔬菜局,隶属该局,主营范围:土杂、百货、文具、五金交电、布匹、水泵、电机、陶瓷批发零售。
【维权情况】
2004年9月10日,淄博仲裁委员会以(2004)淄仲裁字第266号裁决书裁决:借款人偿还博山工行借款本金1,1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4年9月20日, 博山工行申请执行,2004年12月2日, 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山法院)立案执行; 2004年12月2日,博山工行递交终结执行申请书,理由:被执行人淄博电压调整器厂被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博山分局吊销营业执照,无财产可供执行。2004年12月5日,博山法院以(2004)博民执字第770号裁决书终结执行。该裁定书于同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
20、山东淄博三菱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支行收购的山东淄博三菱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金14,040,000.00元,表外利息1,444,028.59元,本息合计15,484,028.59元,担保人为淄博微型电机厂、淄博缸套厂、山东博山制药厂、山东省建筑材料机械厂。
【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淄博三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9月28日,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6)博民破字第8-5号裁定书宣告破产;2006年10月27日,我办申报债权16,940,500.00元;预计该债权受偿率为零。
(二)从债务人情况
1.淄博微型电机厂
该企业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4)博民破字第8-2号裁定书宣告破产;原债权银行对其为山东淄博三菱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贷款申报债权400,000.00元;从2004年10月29日淄博微型电机厂破产清算组公布的分配方案看,该债权受偿率为零,同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4)博民破字第8-9号裁定书确认其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合法有效。
2.淄博缸套厂
2003年9月11日,该企业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3)博民破字第3-7号裁定书宣告破产;原债权银行对其为山东淄博三菱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贷款申报债权400,000.00元;从2003年12月3日淄博缸套厂破产清算组公布的分配方案看,该债权受偿率为零。
3.山东博山制药厂,
该企业系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单位,成立于1995年11月22日,住所地博山区山头路187号,负责人李慎水,注册资本1,200,000.00元,主营制造、销售西药。2004年10月13日,被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
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注册地挂牌为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正常经营。
4.山东省建筑材料机械厂
2004年12月17日, 该企业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4)博民破字第13-2号裁定书宣告破产,原债权银行对其为山东淄博三菱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贷款申报债权30,270,540.51元,从2005年4月15日,山东省建筑材料机械厂破产清算组公布的分配方案看,该债权受偿率为零,
21、淄博市博山八陡百货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八陡百货公司项目,贷款本金余额220,000.00元,表外利息7,095,709.75元,本息合计7,315,709.75元,淄博市博山八陡百货公司以其房产设定抵押向博山工行贷款。
【债务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八陡百货公司系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成立日期1981年4月13日,地址:博山区八陡镇西园村47号,法定代表人:徐启贞,注册资金486,000.00元,主营范围:纺针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土产杂品、生产资料、陶瓷、铁木家具、装饰建筑材料批发零售、工艺品加工销售。
【维权情况】
2004年5月18日,博山工行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4年9月3日,该委作出了(2004)淄仲裁字第231号裁决书。2004年9月14日,博山工行向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山法院)申请执行,标的457,000.00元(本金400,000.00元,利息57,000.00元); 2004年10月19日,博山法院立案执行,2004年10月27日,博山法院依职权作出(2004)博民执字第702号裁定书终结执行,该裁定书未对被执行人进行送达。从收购档案看:2004年9月21日,博山工行委托山东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对抵押房产1344平方米进行拍卖,2004年9月30日,受偿180,000.00元。但法院卷宗内未见拍卖及受偿过付手续。
22、淄博市博山区福山耐火料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区福山耐火料厂项目,贷款本金余额110,000.00元,表外利息72,497.76元,本息合计182,497.76元,由淄博秋泉纸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债务人情况】
㈠主债务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区福山耐火材料厂,系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成立于1980年3月27日,地址博山区福山村东路31号,法定代表人,张甫星,注册资金766,000.00元,主营范围:耐火材料、陶瓷制造销售。
㈡保证人情况:
淄博秋泉纸塑制品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1月28日,地址:博山区神头秋泉路26号,法定代表人:孙兆俊,注册资金1,000,000.00元,主营范围:水泥包装袋、纸制品制造加工、印刷、销售、其他印刷品印刷,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维权情况】
2004年8月25日,博山工行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4年9月10日,该委作出(2004)淄仲裁字第240号裁决书;2004年9月12日,博山工行向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山法院)申请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220,000.00元;2004年11月5日,博山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博山工行分期受偿110,000.00元;2004年11月10日,博山区法院依职权做出(2004)博民执字第672号裁定书终结执行。
23、淄博市博山低压电器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支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低压电器厂项目,贷款本金3,995,000.00元,无表外利息,本息合计3,995,000.00元,淄博市博山调压器厂为相应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并用自有财产提供抵押。
【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低压电器厂,2003年7月23日,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3)博民破字第4-1号裁定书宣告破产,2003年9月24日,原债权银行申报债权4,395,543.38元,并要求对抵押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破产清算组认定:①3,095,000.00元的房产抵押有效,抵押物评估价值1,900,000.00元,予以确认,扣除其评估价值,其余不足清偿部分纳入一般债权;②认定400,000.00元的厂房机械设备抵押系重复抵押,抵押无效,本金纳入一般债权;2003年12月3日,淄博市博山低压电器厂破产清算组做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一般债权清偿比例为零……”。借款人目前处于破产程序中,企业资产尚未处置。
(二)担保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调压器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于1980年10月5日,注册资本1,800,000.00元,住所地博山区新博南路2号,法定代表人王延珠,经营范围干式自冷接触调压器、油浸自冷感应调压器、电焊机、纺织电机制造、销售。2006年年检已通过。
24、山东省淄博颜山宾馆
【债权情况】
我办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山东省淄博颜山宾馆项目,贷款本金2,350,000.00 元,利息293,018.55元,本息合计2,643,018.55元,由山东省淄博鲁中宾馆担保。
【债务人情况】
该企业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主管部门为中国共产党淄博市博山区委员会接待处,成立于1982年1月12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博山新建一路3号,法定代表人李治家,注册资金4,240,000.00元,主营范围:宾馆;主副食加工、销售;酒水销售、卷烟、雪茄烟零售;干洗、湿洗;皮衣翻新;房屋租赁。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未发现抽逃出资及对外投资情况,分支机构信息:淄博颜山宾馆商品部、淄博燕山宾馆卖品部、淄博燕山宾馆富华大酒店、燕山宾馆门市部、淄博燕山宾馆二号院。
现场调查情况:律师到该公司注册地进行现场调查,该宾馆分为一号楼、二号楼,规模较大,均正常经营。
【保证人情况】
该企业系独立法人,成立于1992年4月25日,企业注册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于永平,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为中国共产党淄博市委员会接待处,注册资金20,633,000.00元,主营:食宿、百货、建筑陶瓷等。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未发现抽逃出资情况。工商登记显示,该企业对山东鲁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投资27,000,000.00元、对淄博鲁中机房设施安装有限公司投资800,000.00元。
山东鲁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企业登记情况:该企业系独立法人,成立于2002年10月23日,企业注册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成瑞源,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60,000,000.00元,主营宾馆的筹建等。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未发现抽逃出资情况,该企业于2003年9月1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显示清算。
淄博鲁中机房设施安装有限公司登记情况:该企业系独立法人,成立于1995年4月20日,企业注册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张祥亭,注册资金1,030,000.00元,主营:机房装饰、空调冷风安装等。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未发现抽逃出资情况,1998年11月15日,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债权维权的基本情况
2004年6月26日,博山工行向淄博市中院提起诉讼,2004年8月26日,法院作出(2004)淄民二初字第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偿还借款本金2,350,000.00元元及相应利息;山东省淄博鲁中宾馆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博山工行已申请强制执行,淄博市中院做出(2004)淄执字第226-1号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同时发放(2005)淄中法债证执字第37号债权凭证,未执行受偿债权余额2,377,558.38元。
25、淄博市博山区机电设备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区机电设备公司(尽职调查序列号1603000000029)项目,贷款本金1,037,000.00元,表外利息197,751.61元,本息合计2,643,018.55元,由博山区物资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区机电设备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日期:1984年12月26日,地址:博山区中心路27号,法定代表人:李华,注册资金1,100,000.00元,主管部门博山区物资局,2001年10月12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保证人情况】
博山区物资总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博山区峨眉山路10号,法定代表人:孙玉胜,该公司总经理。
【维权情况】
2004年9月18日,博山工行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04年9月23日,该委作出了(2004)淄仲裁字第269号裁决书。经向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山法院)档案室调查:2004年10月3日,博山工行向博山法院申请执行,标的1,541,758.36元(本金1,037,000.00元,利息504,758.36元); 2004年12月2日,博山法院立案执行,2004年12月2日,博山工行递交终结执行申请书,理由:被执行人博山区机电公司被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博山分局吊销营业执照,无财产可供执行。2004年12月5日,博山法院做出(2004)博民执字第771号裁定书终结执行,该裁定书于同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
26、淄博精美琉璃制造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精美琉璃制造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金550,000.00元,利息582,454.55元,本息合计1,132,454.55元,担保人系淄博爱美工艺品有限公司。
【债务人情况】
淄博精美琉璃制造有限公司系合资经营(台资),成立于1991年6月19日,企业注册地址为淄博市博山区双山路59号,法定代表人姜将坤。注册资金3,377,000.00元。主营:生产、销售玻璃花球等。2004年5月31日博山法院作出(2003)博民破字第14-13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终结淄博精美琉璃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担保人情况】
在债务人淄博精美琉璃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终结6个月内,原债权人博山工行未向担保人淄博爱美工艺品有限公司主张权利。
27、淄博齐龙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支行收购的淄博齐龙环保机械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金3,066,000.00元,表外利息15,746.24元,本息合计3,081,746.24元,淄博服装一厂提供担保。
【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淄博齐龙环保机械有限公司,2003年12月10日,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3)博民破字第13-1号裁定书宣告破产;2004年1月17日,原债权银行申报债权5,195,302.63元;2004年4月16日,淄博齐龙环保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做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记载,一般债权清偿比例为零。
(二)从债务人情况
淄博服装一厂,1999年8月10日,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1999)博法经破字第4-1号裁定书宣告其破产还债,1999年8月20日,原债权银行申报债权3,116,000.00元,1999年10月30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1999)博法经破字第4-9号裁定书宣告破产终结,该债权受偿率为零。
28、淄博市冠生园食品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山东省淄博市冠生园食品厂项目,贷款本金3,890,000.00元,表外利息2,176,704.34元,本息合计6,066,704.34元,无表外利息,淄博市博山酿造厂为相应贷款提供连带担保。
【债务人情况】
山东省淄博市冠生园食品厂(含淄博市博山食品厂),2002年2月1日,博山法院以(2002)博民破字第1-1号裁定书,宣告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2003年7月17日,博山法院作出(2002)博民破字第1-13号裁定书,裁定终结山东省淄博市冠生园食品厂破产程序。
【担保人情况】
2003年7月22日,博山工行对借款3,83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从债务人向博山法院进行了诉讼。2003年8月1日,博山法院下达通知书,因贷款的担保已超诉讼时效,博山法院不予受理
29、淄博天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天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金3,060,000.00元,表外利息2,845,226.34元,本息合计5,905,226.34元,淄博市博山美术琉璃厂、淄博橡胶厂提供连带担保。
【债务人情况】
淄博天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8月24日,地址淄博市博山区人民路西首张家庄155号,法定代表人:乔英臣,注册资金1,820,000.00元,主营范围:钢叉、道镐、道丁锤、检车锤制造销售、五金工具、铁路用品批发零售、铸钢件机械加工。
【保证人情况】
⒈淄博橡胶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于1993年6月14日,住所地:博山区人民西路西首295号,法定代表人:郝永康,注册资金7,970,000.00元,主管部门博山区经济委员会,经营范围:全胶鞋、胶管、布面胶鞋、等其他橡胶制品、自营进口原辅材料、设备仪器配件。2006年1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2006年11月28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6)博民破字第11-6号民事裁定书,宣告该企业破产; 2007年1月5日,我办对其为淄博天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担保贷款申报了债权,金额为1,523,707.72元(本金1,060,000.00元,利息463,707.72元)。该企业虽尚未终结,但从法院了解的情况看,清偿率可能为零。
⒉淄博博山美术琉璃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地址博山区新坦前街53号,成立日期1986年10月1日,法定代表人:蒋坤,注册资金18,380,000.00元,主管部门博山区经济贸易局,隶属博山区经委,主营范围:琉璃料器、药用玻璃、灯饰灯具、氧气、煤气、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对外投资淄博精美琉璃制造有限公司、淄博日川琉璃制品有限公司。
淄博精美琉璃制造有限公司,系合资经营企业,地址博山区双山路59号,成立日期1991年6月19日,法定代表人:彭宗信,注册资金3,377,000.00元,2005年1月19日被注销营业执照,注销原因:法院裁定破产,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淄博日川琉璃制品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于1996年6月12日,地址博山区新坦前街53号,法定代表人蒋坤,注册资金2,000,000.00元,2005年9月13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维权情况】
2003年6月8日,淄博仲裁委员会以(2003)淄仲裁字74号裁决书裁决:淄博天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偿还博山工行贷款本金3,060,000.00元及利息700,000.00元,淄博美术琉璃厂对贷款本金2,000,000.00元及利息458,0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淄博橡胶厂对贷款本金1,060,000.00元及利息242,0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3年6月25日,博山工行申请执行,博山法院于立案执行,2003年8月20日, 博山法院以(2003)博民执字第536-1号裁定书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2003年8月22日,以(2003)博民执字第536-2号裁定书终结执行,该两份裁定书均已给博山工行送达。2003年8月22日,承办人于文修作出结案报告,称2003年8月18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经执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执行。
30、淄博市博山科华电器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淄博市博山科华电器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息合计1,717,104.28元,其中贷款本金1,550,000.00元,表外利息167,104.28元, 山东博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
【债务人情况】
淄博市博山科华电器有限公司,该企业系独立法人,成立于2001年8月13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博山区中心路123号,法定代表人方向义,注册资金680,000.00元,系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高低压电器设备元件制造销售。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未发现抽逃出资及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调查情况:经到该公司注册地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厂门同时挂牌为博山电器开关厂,与淄博万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同一厂区,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担保人情况】
山东博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系独立法人,成立于1993年3月26日,企业注册地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路,法定代表人孙龙平,注册资金50,006,000.00元,主营工业泵及成套装置、配件、电机、阀门、紧固件的生产销售等。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未发现抽逃出资情况,该企业目前正常年检。
【诉讼情况】
2006年2月20日,我办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博山科华电器有限公司偿还借款1,550,000.00元及利息254,989.28元,保证人博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6年11月14日,市法院做出判决(2006)淄民二初字第50号,判决驳回了我办的诉讼请求。2007年1月11日,我办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4月26日,省法院作出(2007)鲁民二终破字第80号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1、博山电机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办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收购的博山电机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金27,228,000.00元,表外利息2,616,160.35元,本息合计29,844,160.35元,博山电机厂大成实业总公司,博山电机厂大成实业总公司,淄博山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并用自有财产提供抵押。
【前期诉讼及执行情况】
2006年2月20日,我办分别对2002年博山技字0074号(部分)、2002年(博山)流字0070号、2000年流字0188号3份借款合同的贷款本息,在淄博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06年6月29日,该委作出了(2006)淄仲裁字第61、62、63号裁决书。①61号裁决书裁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5,000,000.00元,利息1,488,620.61元。如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应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借款本息;②62号裁决书裁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5,400,000.00元,利息663,445.53元。免除淄博山泉实业有限公司的保证责任;③63号裁决书裁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3,500,000.00元,利息430,525.94元。博山特型电机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6年7月3日, 我办就62号裁决书裁决结果,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该院未受理。2006年7月17日, 我办依据61号、63号裁决书,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6年8月22日, 我办依据62号裁决书,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办与博山特型电机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减让协议,该公司一次性偿还1,800,000.00元,免除其63号裁决书裁决的偿还借款本金3,500,000.00元,利息430,525.94元连带清偿责任。其他案件由于借款人进入破产程序,中止执行。
【债务人情况】
博山电机厂系独立法人,成立于1993年12月23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博山区人民路42号,法定代表人刘玉泰,注册资金34,680,000.00元,主营电机、电器及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未发现抽逃出资情况。
2006年12月19日,该企业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7)博民破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2007年1月15日, 我办申报了债权,金额37,067,471.58元(本金30,728,000.00元,利息6,339,471.58元),同时对抵押贷款提出优先受偿申请;该案一直未召开债权人会议。
【担保人情况】
1.博山电机厂大成实业总公司
该企业系独立法人,成立于1992年11月25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博山区人民路42号,法定代表人李呈海,注册资金1,210,000.00元,系集体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为博山电机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机电维修、钢材、百货、纺织品批发零售、电机制造销售等。工商登记显示注册资金到位,未发现抽逃出资情况。该企业系借款人的分支机构,其与借款人一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2.博山特型电机有限公司
该企业与我办达成债务减让协议,连带清偿责任已免除。
3.淄博山泉实业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9日,淄博仲裁委员会以(2006)淄仲裁字第62裁决书裁决:免除淄博山泉实业有限公司的保证责任。
32、淄博塑料三厂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博山支行收购的淄博塑料三厂项目,贷款本金2,370,000.00元,表外利息2,826,909.45元,本息合计5,196,909.45元,贷款方式抵押。
【债务人情况】
淄博塑料三厂,2003年9月11日,被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3)博民破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还债,2003年9月19日,原债权银行申报债权3,003,214.47元,2003年12月2日,破产清算组公布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记载,一般债权清偿比例为0.442%。
【抵押物情况】
淄博塑料三厂分别与博山工行签订2000年抵字第0030号、2001年抵字第0007号抵押合同,以自有房产、土地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950,000.00元、1,420,000.00元,并在淄博市房产管理局、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博山分局、淄博市博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登记证号分别为:淄博市房博山区他字第05-0000187号、淄博市房权证博山区字第05-0009901号、鲁淄博合抵登字第LQ1092号、博国用(95)字第00096号,因此应为合法有效的抵押。该企业破产后,2003年9月24日,博山工行要求抵押物优先受偿,已经法院确权并认定抵押有效。